沙弥同受请

2026-04-21 17:28

亦名:下众同受请

行事钞·讣请设则篇:“善见,檀越请比丘,沙弥虽未受具,亦入比丘数。涅槃,乃至未受十戒,亦得受请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论约法同,经听形同,无非皆为解脱出家,即堪受供。涅槃云,虽未受戒,已堕僧数。”(事钞记卷三八·六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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辄教授尼戒犯缘
罪处所释名
时药无七过方受
故出不净戒梦中开意
舍戒
乞食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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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具戒前先受十戒
上树过人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