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药自受三法

2025-05-21 01:49

子题:饿业

随机羯磨·衣药受净篇:“自受三法:一、别知食体与净人所授之食者心境相当,非错彼此;二、有心自食,非为余事;三、如律手受,具二五法,无非威仪事者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五·六)

羯磨疏·衣药受净篇:“自受法中。(一、彼此相领)初明授受两缘。彼此相领,体非错误,片违不成。二、为自啖。若为下众,虽受不成。如善见中,比丘乞食,风尘坌食;为沙弥受,至寺与之;后反施者,更受如法。故知前受非名受也。三、者如法受之。如律文中衣器手等,互为十句,广如钞也。但须以时仰手,表无盗相。若迎前抄拨,置地任食,如斯非法也。虽开置地,缘至故也;分开辄行,非缘获罪。如俭年食自捉自煮;今非其缘,须离饿业;心不可信,但依法也。广如不受食戒说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非受而食,当获饿报,故名饿。”(业疏记卷一九·四·一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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