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6-05-14 22:17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上一篇:与外道食戒缘起 下一篇:与女人同行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波罗提提舍尼
亡僧送终法制意
与欲后悔戒犯缘
亡物断轻重仪式
事忏
波罗提提舍尼篇制意
说戒略法前缘
迦叶论法毗尼白
边罪难
食为大患故须作观
安居受日约事长短
问畜生难
摄食界二益
嫌视比座戒缘起
二顺从
过量尼师坛戒犯缘
不揲坐具戒缘起
安居法
别众食戒开缘
行事钞一部文体大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