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6-05-14 22:17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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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事钞一部文体大要
舐食戒开缘
世禅虽经上界终还生死
摄僧无场大界通结聚落
沙弥受衣法
佛巡比丘房意
昙隐
三宝物互贷
毗尼四法
摄食界开结边房静处
毁毗尼戒杂碎戒
说戒人法是非
大盗戒盗人物物相
戒论
明了论疏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犯缘
反钞白衣舍戒缘起
戒法重受通塞
驱他出聚戒开缘
随摈沙弥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