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01:36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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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食缘起
自恣请
听门众具中诸杂物
不学无知二罪对明
犍槌十二时
着新衣戒犯缘
别众食戒缘起
四药俱须以水滴净
差比丘论法白
灭摈
着新衣戒制意
羯磨不得执文
受尼赞食戒制意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犯相
上树过人戒开缘
摄僧说戒堂结法并解
戒相
生像金银
愿行感戒
灭摈羯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