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01:36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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犍槌
百一供身受法
摄僧戒场内外先后
五藏
白毛卧具戒开缘
长老
欲法诸部通塞
遮不至白衣家羯磨
众法对首
食尼指授食戒开缘
迦絺那衣加受制法
受具戒三遮定不得戒
自恣制意
拂之受用法
生种有五
打静法
掉臂行白衣舍戒开缘
覆处敷僧物戒开缘
讥诃教授者戒犯缘
羯磨教兴本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