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01:36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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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像金饰床开制
破结受具有五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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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教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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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尼赞食戒开缘
别众
亡物瞻病赏劳外界合赏
不受食戒开缘
非时食时药七罪
遮说戒事
行事钞历代重为大训
自恣一人心念法
毗尼四法
畜七日药过限戒开缘
破结受具唯局四果
安居命梵二难出界法
广教后制之意
大盗戒盗人物物相
受尼赞食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