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6-05-14 22:17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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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巡比丘房意
受具戒教授师单白入众立处
归依法即归依自他尽处
摄衣界
安居法
大盗戒盗非人物结罪
谏瞋舍三宝法
摄僧自然界
比丘着用离俗法
上座
羯磨不得师心
曼石
钵器制意
僧寺不得畜猫狗
钵色如非
衣说净法
四药二受防二十一罪
顾视白衣舍戒释名
安居受日五缘
溢钵受食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