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养为过漏因

2025-05-21 11:04

亦名:佛不制戒因、四事众恶之源

行宗记·释四波罗夷法:“律序,身子请佛制戒,佛言,未得利养,过漏未起。以初出世,法化未通,后渐弘广,信施充积,因兹生过。故知四事众恶之源,有智深思,特须远离。毛绳截骨,世喻昭然;肉骆驼山,昔缘显矣。请详缘本,宜用书绅。”(戒疏记卷五·四八·一○)(请参阅‘比丘多乞命终作肉骆驼山’二一七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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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限药请戒索轻过限重
行事钞四药受净篇第十八
背请戒必约两主方入正犯
欲之转欲之缘
理忏须礼诵
破僧就罪分别
摄僧戒场结法
平钵受食
三衣不受转净
受具戒衣钵坐具加法次第
出家有十八法难行能行
亡物分轻物差人法
不共住如前后犯亦尔
非时入聚落戒犯缘
过限药请戒犯缘
行事钞受欲是非篇第四
背请戒制意
欲之说不称欲有成法义
理忏空行
破僧就界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