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相

2026-04-21 07:18

亦名:无主房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若彼作房,于妨难二处者,二突吉罗。不处分,过量,二僧残。互相有无者,随其所犯。若使他作,成犯亦尔。为他作成者,二偷兰,二吉罗。若以绳絣地作,受教者,过量作者,犯残。不还报,又不问彼,并犯吉罗。比丘尼偷兰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二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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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舍戒得作下二众
戒为万行所归
嫌骂知事戒犯缘
冢间坐十利
僧残同篇谏不谏别
别众食戒约界内不尽集辨犯
世出世间因果
食残宿食戒犯缘
与欲后悔戒开缘
治病法
比丘供养父母缘起
涅槃僧两土著法
尼戒五百虚实
戒为圣道本基
嫌骂知事戒制意
冢间坐
僧残
使非亲尼浣羊毛戒释名
不非时食十利
食残宿食戒易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