止持听门中事法

2025-05-21 02:02

亦名:听门中事法

子题:可学事法听作、可学事法听止、不可学事法

戒本疏·持犯方轨:“明止持对听门中事法者,亦有可学及不可学。(一、可学)言可学事法者,谓房舍尺量,长衣广狭,指授白二、加说净法,是也。于此事法,亦听作、听止。必有房财,理须加法,故听作也。若有妨难、犯过衣财,不合加法,故听止也。(二、不可学)言不可学事法者,谓房财大小,迷忘互生;作法是非,昏昧杂起;望不违教,名为止持。迷非可学,故不制犯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可学中,初标示。谓下,出体。于下,明止作。听中有违,还复令制,故得有止。”(戒疏记卷四·四六·五)

上一篇:止持有二 下一篇:止犯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
残谤戒开缘
尼依大僧安居
律藏无发起证信二序
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作俗人门师法
不等受食戒开缘
食前后至他家戒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