止持听门中事法

2025-05-21 02:02

亦名:听门中事法

子题:可学事法听作、可学事法听止、不可学事法

戒本疏·持犯方轨:“明止持对听门中事法者,亦有可学及不可学。(一、可学)言可学事法者,谓房舍尺量,长衣广狭,指授白二、加说净法,是也。于此事法,亦听作、听止。必有房财,理须加法,故听作也。若有妨难、犯过衣财,不合加法,故听止也。(二、不可学)言不可学事法者,谓房财大小,迷忘互生;作法是非,昏昧杂起;望不违教,名为止持。迷非可学,故不制犯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可学中,初标示。谓下,出体。于下,明止作。听中有违,还复令制,故得有止。”(戒疏记卷四·四六·五)

上一篇:止持有二 下一篇:止犯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律海
如来知时故不证他犯
同羯磨后悔戒犯缘
偷兰遮前后不定
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
不知教者毁伤戒律
食前后入聚落白法
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
沙弥十戒相
略教行法
残宿内宿一异
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
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