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诵六相

2025-05-21 10:48

亦名:同诵三相、共诵六相、共诵三相

子题:句义、句味、字义、同诵三是三非共为六相

含注戒本·九十单提法:“谓诵句义、句味、字义也;非句义亦尔。言句义者,同诵不前不后也;非句义者,如一人说诸恶莫作未竟,第二人抄同。句味者,眼无常等;非句味者,抄前也。字义者,同诵阿字也;非字义者,抄前阿字也。”(含注戒本卷中·三·一)

戒本疏·九十单提法:“注解第三,约就句义,用显持犯,文相为六,是非相翻。言句义者,同诵偈也,虽同声齐诵,表理无殊;然于化导,师资义失,故犯堕也。同声表义,尚在宪章;何况抄前,全阙训礼?句味、字义,各有同抄,罪皆一科,故不劳解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戒本,第三(共诵),须明三相:言句义者,如诸经偈颂,一偈半偈,义意已足,同诵无差,故律举诸恶莫作一偈为例;非句义者,抄前辄诵,文义不辨,故云非也。二句味者,一句之下,即见理味,律举眼无常等为例;非句味同上。三字义者,字即文字,字下有义,如训释等,律举阿罗波遮那为例,今时所诵密语之类;非亦如上。文中,初总示,三是三非故为矣。言下,别释。第一对中,初释句义,同抄两犯。宪章即犯科。句味下,指余两对,例同上解。”(戒疏记卷一三·四一·二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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