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6-04-21 18:32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上一篇:檀越施二部现前得施法 下一篇:檀越施时僧得施可给难事破夏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大盗戒犯相
受具戒三遮外余遮事四分七种
蹲坐白衣舍戒释名
诃责羯磨所被不得至四人
钵之行护法
断事遣不诵戒毗尼者出二法
无尽财
捉宝戒知事人亦制
慈济畜生法
大盗戒犯境
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资持记
受具戒三品心
三衣须随身
蹲坐白衣舍戒缘起
诃责羯磨威仪坐处
钵之洗法
无犯者有二种
摄食界处分净
捉宝戒犯缘
大盗戒无主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