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5-05-21 01:47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上一篇:檀越施二部现前得施法 下一篇:檀越施时僧得施可给难事破夏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等受食戒释名
食前后至他家戒嘱授
衣说净法
与人女粗恶语
沙弥受戒应问遮难
异术
残谤戒犯缘
尼五衣
律藏教本无分
如来立禁戒半月半月说
同羯磨后悔戒缘起
偷兰遮罪相
佛说戒唯简净
不等受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制意
衣说净心念法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开缘
沙弥十数
异分事中取片
残谤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