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时僧得施可给难事破夏人

2026-04-21 18:32

亦名:难事破安居得受安居衣施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五分,难事破安居,得受安居衣施,住日多处取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住日若等,即二处受;以是难缘,不成破故。据此,时现前施,亦应得受。”(事钞记卷三一·三七·一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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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盗戒盗僧园果木
受戒前须忏净方堪圣法
别众足数四句
亡物处判法
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