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等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2025-05-21 01:45

亦名: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行宗记释云:“初释,上句,明同俗,五、十两戒,并具戒方便故;下明异僧,才沾有愿,故云少分。次释,以沙弥七岁驱乌,十四应法,年在童稚,故淫未发,痴騃无知,故多好杀;翻名息慈,亦由于此。三中,心志蒙昧,故云未通。例同轻罪,故非极制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三二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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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分乞钵戒舍忏法
过量雨衣戒制缘
说法诸说是非
圣智胜法
檀越施非时现前得施法
现前毗尼缘起
[帛*系]作卧具戒犯缘
三归忏悔法
受具戒法约处分别
出家人近俗过失
亡僧送终法制意
非分乞钵戒制意
过量覆疮衣戒缘起
说法听撮要
檀越施非时僧得施法
现前毗尼五种
摄僧大界唱相法
[帛*系]作卧具戒制意
三归对趣分别
受具戒法约时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