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法重受通塞

2025-05-21 10:30

子题:多宗不重受戒、成宗开重受戒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(一、宗不重受)依萨婆多宗,戒不重发,亦不重受,罪不重犯,依本常定。故罗汉心,中下品戒。……(二、成宗开重受)成论云,有人言:‘波罗提木叉有重发不?’答云:‘一日之中,受七善律仪,随得道处,更得律仪。而本得不失,胜者受名。其七善者,谓五戒、八戒、十戒、具戒、禅戒、定戒、道共戒也。’”资持记释云:“文列三种,并异四分。言不重发者,三戒永定。如下心受五,中心受十,本俗仍下,余五方胜;中心受十,上心受大,亦尔。彼云,木叉戒者,无有重得。若微品心,受得五戒,后以中上品心受十戒,先得五戒,更无增胜,于后五戒,乃得增耳。不重受者,彼计一受即定,既不重发,更受不增,故不立也;准下但明具戒,意详五八十亦尔,以五制尽形,八限日夜,纵逐日受,望当日中,不可重故。不重犯者,此据初篇同种为言。依本定者,本谓坛场初受也。……问:‘重发重受,如何分别。’答:‘重发据多戒,重受约一戒。’‘若尔,论明重发,那见重受?’答:‘由体重发,即得重受,以彼重受,一体发故。’”(事钞记卷一五·二二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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