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竟收敛法

2025-05-21 01:18

子题:行水

资持记释云:“又下,次明余食。恐谓僧余,不应与俗。准此明开;寺中应闭。次科,经中行水,谓别器盛贮;以备食时涤手,食讫澡漱。不同今时洒手而已。仍引杂含,证用澡漱。”(事钞记卷三八·二五·八)

上一篇:食知节量 下一篇:食处过受戒制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与人女粗语戒犯缘
当护持此戒如牦牛爱尾
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
残谤戒开缘
尼依大僧安居
律藏无发起证信二序
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