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人物约教处判轻重、亡僧物约教处判轻重、亡五众物约教处判轻重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定轻重者。然此亡物,诸部未融,随情难信。理须随本受体,何律受戒,即以此律而定重轻。若亡人不忆,看病未知,则随别住何部行事,即以此部处断是非。不得自垢心行,妄兴与夺。实从四分而受,当寺行之,便随贪欲,多判轻物入僧,便准十诵。此由贪故犯非,由教是罪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一三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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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具戒法立受名戒相有无
出家五众位尊所由
五逆体状
露身白衣舍戒释名
过量床戒除入梐孔上截竟
说法摄众如非
翻净中体不净不可翻
檀越施衣三种僧得
独与女人露地坐戒缘起
瞻病须随缘说法
摄僧大界不失相五种
布萨名义
三归受时长短
受具戒法比丘五种
出佛身血
五逆难
露身白衣舍戒缘起
过量床戒开缘
说法应适时
翻净中缘净不须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