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家简老少

2025-05-21 10:58

亦名:出家年限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僧祇,七岁解知好恶者,应与出家。八十、九十太老,过七十,卧起须人,不听度;若能修习诸业听出家。若太老太小,已出家,不应驱出,比丘越悔。央掘经,老母求佛出家,佛以偈止:‘汝今年衰老,出家时已过,但当深信心,以法自苏息。’净饭王求佛出家,律中,佛言,但观无常诸行,足以得道,不须出家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僧祇,前明老少未度应简。七岁已上,七十已还,有智堪苦,则是教限,言其老中过七十者,时有堪能,犹听出家,谓作沙弥也。若下,次制已度应摄。太老,即八九十;太小,即未及七岁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一七·一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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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树过人戒缘起
辄教授尼戒犯相
说戒中客比丘来
牵他出房戒开缘
故出不净戒制意
舍忏诸部不同
忏偷兰遮法
乞食法制意
四分律宗教虽小乘义当大乘
上座法
说戒不应重诵
罪处所法
牵他出房戒缘起
故出不净戒僧重尼轻
舍堕还财四分高出余宗
乞食法
四分律宗戒缘身口犯则问心
受具戒前三问曾受具者
上座应劝学戒律
辄教授尼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