舍堕还财四分高出余宗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还财四分高出余宗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以此诸文,故知诸部舍即全舍;非是自欺。四分亦尔。由全舍故,但知悔罪,僧自量宜,审知行道外求妨业;故特作法和还服用,事同新得,情无枉负。故律文中,若舍不还,或作余用,但犯吉罗。而无大重。至文说之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舍财悔罪,为断贪心。他宗永弃,反容不断;本部制还,反彰须断。且犯虽因物,染本由心,但舍罪心,物还成净。所以四分高出余宗,良由于此。”(戒疏记卷一○·四三·一二)

上一篇:舍堕还财五种 下一篇:舍忏诸部不同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得满数不得诃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
水中戏戒制意
畜钱宝戒制意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犯相
安居竟作四事
式叉摩那制立两缘
大盗戒转想结罪轻重
受施随事兴念法
供养病人与供养佛等
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
不学罪结犯有二
头陀功德
酒有十过
行事钞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
自恣因诤事增法
水中大小便涕唾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