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家简老少

2025-05-21 10:58

亦名:出家年限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僧祇,七岁解知好恶者,应与出家。八十、九十太老,过七十,卧起须人,不听度;若能修习诸业听出家。若太老太小,已出家,不应驱出,比丘越悔。央掘经,老母求佛出家,佛以偈止:‘汝今年衰老,出家时已过,但当深信心,以法自苏息。’净饭王求佛出家,律中,佛言,但观无常诸行,足以得道,不须出家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僧祇,前明老少未度应简。七岁已上,七十已还,有智堪苦,则是教限,言其老中过七十者,时有堪能,犹听出家,谓作沙弥也。若下,次制已度应摄。太老,即八九十;太小,即未及七岁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一七·一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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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时入聚落应嘱授
过限急索衣戒开缘
请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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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之与欲制意
理忏灭业
破僧就方分别
摄僧戒场内外先后
常坐不卧
三举人行处
受具戒竟记其时节
出家女处
亡物具德赏劳
非时入聚落嘱授法
过限急索衣戒释名
说粗罪戒开缘
听门众具中诸杂物
欲之与欲六缘
理忏属利根
破僧就数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