乞食分四分

2025-05-21 10:44

子题:丐、施食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宝云经中,凡乞得食分为四分:一、与同梵行,二、与乞人,三、与诸鬼,四、自供身。此谓以己一饱之分,分为四耳,非谓多受。”(戒疏记卷一四·四八·一九)

行事钞·头陀行仪篇:“宝云经云,四分之一食。凡乞得食,分为四分:一分与同梵行者,第二分与穷下乞匈之者,第三分与诸鬼神,第四分自供身食。但念修道,于食中不生贪染心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宝云经,四分之一,即乞食别行。初正示行相。,音盖,亦乞也。与鬼神者,即今施食。”(事钞记卷三六·二四·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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辄教授尼戒犯相
说戒中客比丘来
牵他出房戒开缘
故出不净戒制意
舍忏诸部不同
忏偷兰遮法
乞食法制意
四分律宗教虽小乘义当大乘
上座法
说戒不应重诵
罪处所法
牵他出房戒缘起
故出不净戒僧重尼轻
舍堕还财四分高出余宗
乞食法
四分律宗戒缘身口犯则问心
受具戒前三问曾受具者
上座应劝学戒律
辄教授尼戒制意
说戒不得歌咏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