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宝物互贷

2026-07-09 11:58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塔僧二物,互贷,分明券记,某时贷,某时还。若知事交代,当于僧中读疏,分明唱记,付嘱后人。违者结犯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且约塔僧,法物亦尔。券即契书。读疏者,历帐告僧。违结罪者,一违此教,理须得吉;一不还三宝,随物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四一·九)

上一篇:三宝物互用通塞 下一篇:三宝物像共宝互用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摄衣界碍
持犯体状所持犯体
恐举先言戒释名
大杀戒犯缘
嚼饭作声戒缘起
卑种
三衣敬护
贸钱宝戒缘起
行事钞僧像致敬篇第二十二
结界非法
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缘
持犯方轨所持犯体制听二教
恐举先言戒缘起
嚼杨枝法
卑姓
贸钱宝戒犯缘
行事钞二衣总别篇第十七
结界法起有无
摄衣作法界解法
持犯成就处所对心明止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