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归受法

2025-05-21 10:42

亦名:受三归法

子题:发善法、三归下有所加、有归无戒

行事钞·导俗化方篇:“作法者。智论云,互跪合掌。在比丘前五众得作。当教言:‘我某甲,尽形寿,归依佛,归依法,归依僧。’三说。即发善法。次结云:‘我某甲,尽形寿,归依佛竟,归依法竟,归依僧竟。’三说。萨婆多,若淳重心,具教无教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智论有三:一、具仪,二、对境,三、作法。道众望俗,皆是师位,故注通之。三法中,言某甲者,称己名也;尽形寿者,述所期也;归三宝者,是所投也。言发善[法]者,明非戒也。后三结者,重更嘱累,不令忘失也。引多论。以示成否,若轻浮心,则无无教故。”(事钞记卷三九·一七·一一)

随机羯磨·诸戒受法篇:“受三归法。萨婆多论云,以三宝为所归,欲令救护,不得侵陵故也。归依佛者,归于法身,谓一切智无学功德五分所成;归依法者,归于自他尽处,谓断欲无欲灭谛涅槃;归依僧者,归于第一义僧,谓良祐福田声闻学无学功德也。善见论云,并须师授,言音相顺,若言不出,或不具足,不称名不解故不成。应云:‘我某甲,尽形寿,归依佛,归依法,归依僧。’如是三说,得法属己。‘我某甲,尽形寿,归依佛竟,归依法竟,归依僧竟。’三结已。律无受法,准诸论文具出,此但受归法,无有戒法,故论云,归下有所加,得归及戒;若无加者,有归无戒。”(随机羯磨卷上·一五·一○)

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受三归者,但得法被身,为佛弟子,无戒可持。”(业疏记卷一○·二○·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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