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盗戒犯缘

2025-05-21 10:41

亦名:盗戒犯缘

子题:犯缘不出心境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成犯相中,总缘具六种:一、有主物,二、有主想,三、有盗心,四、重物,五、兴方便,六、举离本处。必具成犯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总括 犯缘 不出心。一、四、即境;二、三、及五、是心;六、中兼二,心境合故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一二·一八)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具缘成犯者,此戒五缘。(一、是人物)初是人物,以盗余趣,不成重故。(二、人物想)物虽人主,及至盗损,还须人想。若生余想,疑谓别境,则是轻犯,非此戒收,是以第二,作人物想。……(三、是重物)想虽当境,若盗轻物,不成重罪。故次第三,明是重物。(四、有盗心)财虽满五,若无盗心,本自无咎。故次第四,明有盗心。(五、举离处)心虽起盗,财未离处,损主未就,属己不显,亦未成重。故次第五,明举离处。”(戒疏记卷六·三一·一六)

上一篇:三衣反倒着 下一篇:大盗戒犯缘不列方便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大盗戒盗畜生物结罪
受戒时非妻后娶此女不犯邪淫
别众食戒别请犯相
亡物轻重略分三种
不学无知二罪对明
须提那子
边方开五事
行事钞钵器制听篇第十九
自恣六人僧法
毛[毯-炎+旁]
畜钵过限戒制开意
安居日诸国不同
广略二教说之时节
大盗戒盗法物结罪
受戒心轻重
别众食戒别乞犯相
亡物轻重广分七种
不学无知二俱可忏
顺戒则三宝住持办比丘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