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衣

2025-05-21 10:40

含注戒本·三十舍堕法:“时比丘被贼剥衣,裸形而行。佛言,不尔,得突吉罗。若有此者,当以软草树叶覆行,应往寺边,若取长,若知友边取;若无者,僧中问取可分衣;若无者,问取僧衣卧具。若不与者,自开库看,若褥敷毡被,摘解取裁作衣,出外乞衣。若得衣已,还浣染缝治,安着本处。若不还本处,如法治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二四·四)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夺衣者,注解其相甚明了也。见论云,行路见贼,持衣钵与年少令走,因被贼剥,得白衣五大色不截及外道衣,得着无犯。十诵,若夺着僧衣,后还本处;空无人者,近处有僧着之;若先寺还有人住,应取还着本处。据此属处已定,无有转改;非作僧法,无由辄出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四五·七)

上一篇:夺比丘衣戒开缘 下一篇:女人二十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五篇通名
檀越施时僧得施法
捉宝戒释名
溢钵受食戒开缘
自恣缘起
黑毛卧具戒释名
尸罗九义
想知二心同异
着新衣戒衣作净之意
不学无知止持可学事法九句三品
常坐不卧
食尼指授食戒犯缘
食后说法有四益
故妄语戒犯相
五种灭法
檀越施二部互正
持佛像至大小便处戒开缘
共未受具同诵戒缘起
触女人戒相触十种
结界不得受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