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居不结前后得罪有二

2025-05-21 10:38

羯磨疏·诸众安居篇:“结罪前后者。从四月十六日,至五月十五日,为前;以不结者,随日不结吉罗。后五月十六日为后;若不结者,尼提僧吉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尼提即单提中制,僧吉即随结也。”(业疏记卷二○·三·一五)

行事钞·安居策修篇:“得罪前后。五月十五日已前名前,以有缘如法,不结无犯;无缘,吉罗。十六日者,缘与无缘皆结一罪;唯除难事。尼同僧犯,唯有堕别。”(事钞记卷一二·九·一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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