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居受日互用

2026-04-21 18:27

亦名:受日互用

行事钞·安居策修篇:“(一、约别受明通塞)互用,谓为佛受七日,已用三日,更有法事,便通余用,故不得也。必有本缘,何爽通用?十诵中,白余残夜用,谓同是一事未了,残夜白用,非谓异事。(二、就通受明通塞)若本并因三宝事受,随所互用并得,以俱有法故。若三宝事后生,不是前缘三宝,及他杂缘,并不开之,由本无心为受故。(三、约一家明通塞)乃至为张家施物受日,后受施讫,留受戒者,亦不应住,以无法故。若一家通缘,准心应得。”(事钞记卷一二·四○·一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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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藏教本无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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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分事中取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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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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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羯磨后悔戒犯缘
偷兰遮前后不定
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
不知教者毁伤戒律
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
略教行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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