忏制教疑罪发露

2025-05-21 10:34

亦名:疑罪露法

行事钞·忏六聚法篇:“疑罪露法。余同如上(识罪发露)。应告言:‘大德忆念,我某甲比丘,于某犯生疑,今向大德发露,须后无疑时,如法忏悔。’”资持记释云:“疑罪中,初指具仪。应下,示词句。若说戒座上,亦有识疑两露,如说戒中。”(事钞记卷二九·三六·九)

上一篇:忏六聚法制意 下一篇:忏制教识罪发露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共比丘
摄僧自然界体
摄衣作法界无势分
遮性二戒急缓之义
受具戒能受五缘
沙弥十数
刹利水浇头王
知事法
大淫戒起因三毒
戒皆初篇种
弟子见和尚非法应忏谢辞去
僧寺饮食通塞
五种法令正法久住
尼三众行往法
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顾视白衣舍戒开缘
式叉摩那
钱有八种
五篇通名
檀越施时僧得施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