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拾遗处治法、遗落物处治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若见遗衣物者,当唱令之;无主者,悬高显处,令人见。若来取,问何处失,答相应者与。无来者,停三月已,若塔园中得者,作塔用;僧园中得者,四方僧用。若贵价物金宝等,不得显露处;屏看相已,有认相应,对多人前与。教令受三归,语云,佛不制戒者,眼看不可得。无人来者,停至三年,如上处所当界用之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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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树过人戒缘起
辄教授尼戒犯相
说戒中客比丘来
牵他出房戒开缘
故出不净戒制意
舍忏诸部不同
忏偷兰遮法
乞食法制意
四分律宗教虽小乘义当大乘
上座法
说戒不应重诵
罪处所法
牵他出房戒缘起
故出不净戒僧重尼轻
舍堕还财四分高出余宗
乞食法
四分律宗戒缘身口犯则问心
受具戒前三问曾受具者
上座应劝学戒律
辄教授尼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