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拾遗处治法、遗落物处治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若见遗衣物者,当唱令之;无主者,悬高显处,令人见。若来取,问何处失,答相应者与。无来者,停三月已,若塔园中得者,作塔用;僧园中得者,四方僧用。若贵价物金宝等,不得显露处;屏看相已,有认相应,对多人前与。教令受三归,语云,佛不制戒者,眼看不可得。无人来者,停至三年,如上处所当界用之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一○)

上一篇:捉宝戒拾遗制聚落开旷路 下一篇:捉宝戒拾遗开自捉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如来信鼓
受郁多罗僧法
假根波罗夷谤戒释名
佛灭度后以戒为师
不用意受食戒缘起
颊食戒开缘
行香防过
自摄持威仪住处
沙弥二衣
毕陵伽婆蹉
归依一佛即归依三世佛
对首羯磨具七非
强敷坐戒缘起
女人二十种
受食进啖之法
假根波罗夷谤戒缘起
佛性阐提善根二人有无四句
不犯者默然
颊食戒释名
行香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