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拾遗处治法、遗落物处治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若见遗衣物者,当唱令之;无主者,悬高显处,令人见。若来取,问何处失,答相应者与。无来者,停三月已,若塔园中得者,作塔用;僧园中得者,四方僧用。若贵价物金宝等,不得显露处;屏看相已,有认相应,对多人前与。教令受三归,语云,佛不制戒者,眼看不可得。无人来者,停至三年,如上处所当界用之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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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教结犯
残宿一异
律在初集以胜秘故
如来无所著等正觉
同戒义
偷形三种
佛亲自看病比丘
不痴毗尼释名
衣缠颈白衣舍戒缘起
自言治缘起
沙弥出家受戒法
归戒功胜
律入三藏戒与木叉不列
如来制戒为法久住
[口*翕]食戒开缘
偷夏
佛衣量
顾视白衣舍戒缘起
衣故不说净犯堕
自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