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开自捉

2025-05-21 10:27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四分云,若在寺内寄宿处有宝,自捉、教人举。当识囊相器相,开解看几方圆几新故。有索者,问相貌,同者还;不相应者,云我不见此物。若二人同来取,语同者;持物置前,各自取去。不作如是方便,吉罗。若余处捉遗落物者堕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释第三缘(非住处及宿处),四分,先明方便还他。言自捉者,据此拾遗明开自捉。二人同取,谓二人各来识认。语同谓二皆相应,无由辨故。若余下,明无缘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二)

上一篇:捉宝戒拾遗处治法 下一篇:捉宝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畜像金饰床开制
破结受具有五缘
安居夏闰延促
广教相
大盗戒盗人物结犯之主
受尼赞食戒开缘
别众
亡物瞻病赏劳外界合赏
不受食戒开缘
非时食时药七罪
遮说戒事
行事钞历代重为大训
自恣一人心念法
毗尼四法
畜七日药过限戒开缘
破结受具唯局四果
安居命梵二难出界法
广教后制之意
大盗戒盗人物物相
受尼赞食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