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拾遗处治法、遗落物处治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若见遗衣物者,当唱令之;无主者,悬高显处,令人见。若来取,问何处失,答相应者与。无来者,停三月已,若塔园中得者,作塔用;僧园中得者,四方僧用。若贵价物金宝等,不得显露处;屏看相已,有认相应,对多人前与。教令受三归,语云,佛不制戒者,眼看不可得。无人来者,停至三年,如上处所当界用之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一○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受具戒不应暗时受
行事钞尼众别行篇第二十九
一心行道勿念衣食
尼说戒请法仪
诃责羯磨所被不得至四人
同羯磨后悔戒缘起
过量覆疮衣戒缘起
残宿内宿一异
三衣补治法
出家道众如法通食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三事验三道
劝犯足食戒犯缘
四诤十八品
系头物
第四佛略教偈
谏摈恶邪沙弥二法
[帛*系]作卧具大乘极制
五逆中唯谏破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