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开自捉

2025-05-21 10:27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四分云,若在寺内寄宿处有宝,自捉、教人举。当识囊相器相,开解看几方圆几新故。有索者,问相貌,同者还;不相应者,云我不见此物。若二人同来取,语同者;持物置前,各自取去。不作如是方便,吉罗。若余处捉遗落物者堕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释第三缘(非住处及宿处),四分,先明方便还他。言自捉者,据此拾遗明开自捉。二人同取,谓二人各来识认。语同谓二皆相应,无由辨故。若余下,明无缘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二)

上一篇:捉宝戒拾遗处治法 下一篇:捉宝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大盗戒盗畜生物结罪
受戒时非妻后娶此女不犯邪淫
别众食戒别请犯相
亡物轻重略分三种
不学无知二罪对明
须提那子
边方开五事
行事钞钵器制听篇第十九
自恣六人僧法
毛[毯-炎+旁]
畜钵过限戒制开意
安居日诸国不同
广略二教说之时节
大盗戒盗法物结罪
受戒心轻重
别众食戒别乞犯相
亡物轻重广分七种
不学无知二俱可忏
顺戒则三宝住持办比丘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