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居受日法

2025-05-21 10:24

亦名:受日法、受日出界法

子题:三种受日并不通夜、受日三种

随机羯磨·诸众安居篇:“时有佛法僧塔事,及父母檀越召请受戒忏悔等缘,并瞻病求药问疑请法,如是诸事,不知云何。佛言,不及即日还,听受七日去;不及七日还,听受十五日去;不及十五日还,听受一月日,及一月日应还。其种受日并不通夜,不同他律。又所为之缘,但是破戒非法事者,并非正缘,不成受日,及破安居。十诵云,应五众安居,五众受日。若受日往赴在道,事尽即须返界,以无法故。明了论中有重受七日法。僧祇律云,比丘尼无羯磨受日法,若有缘开七日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一二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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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律海
如来知时故不证他犯
同羯磨后悔戒犯缘
偷兰遮前后不定
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
不知教者毁伤戒律
食前后入聚落白法
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
沙弥十戒相
略教行法
残宿内宿一异
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
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