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忏罪法

2025-05-21 10:22

子题:比丘尼同开学悔

资持记释云:“初篇中,同开学悔。二篇分三:初标异。僧具三法;尼除覆藏,故云全无。僧但六夜;尼须半月,故云改僧制限。出罪无别,故所不云。以下,明二众所以。女弱,谓无志。情多,谓易犯。初受亦在二部僧中,故云受随皆尔。问:‘夷兰等罪,何但一众?’答:‘所以可知。’但下,示略意。知犯不悔,此即愚人,不禀教也;纵忏难集,此谓智人,不遇缘也。偷兰已下,并对本众,故云自结。结,谓加法。名异法同,不复更出也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六·一七)(请参阅附录三‘忏六聚法’二一四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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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限药请戒索轻过限重
行事钞四药受净篇第十八
背请戒必约两主方入正犯
欲之转欲之缘
理忏须礼诵
破僧就罪分别
摄僧戒场结法
平钵受食
三衣不受转净
受具戒衣钵坐具加法次第
出家有十八法难行能行
亡物分轻物差人法
不共住如前后犯亦尔
非时入聚落戒犯缘
过限药请戒犯缘
行事钞受欲是非篇第四
背请戒制意
欲之说不称欲有成法义
理忏空行
破僧就界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