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忏罪法

2025-05-21 10:22

子题:比丘尼同开学悔

资持记释云:“初篇中,同开学悔。二篇分三:初标异。僧具三法;尼除覆藏,故云全无。僧但六夜;尼须半月,故云改僧制限。出罪无别,故所不云。以下,明二众所以。女弱,谓无志。情多,谓易犯。初受亦在二部僧中,故云受随皆尔。问:‘夷兰等罪,何但一众?’答:‘所以可知。’但下,示略意。知犯不悔,此即愚人,不禀教也;纵忏难集,此谓智人,不遇缘也。偷兰已下,并对本众,故云自结。结,谓加法。名异法同,不复更出也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六·一七)(请参阅附录三‘忏六聚法’二一四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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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大房法
不系钵食戒释名
食前后至他家戒释名
裔叶
与人女粗语戒犯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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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被单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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