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同受请

2025-05-21 01:45

亦名:下众同受请

行事钞·讣请设则篇:“善见,檀越请比丘,沙弥虽未受具,亦入比丘数。涅槃,乃至未受十戒,亦得受请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论约法同,经听形同,无非皆为解脱出家,即堪受供。涅槃云,虽未受戒,已堕僧数。”(事钞记卷三八·六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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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满数不得诃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
水中戏戒制意
畜钱宝戒制意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犯相
安居竟作四事
式叉摩那制立两缘
大盗戒转想结罪轻重
受施随事兴念法
供养病人与供养佛等
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
不学罪结犯有二
头陀功德
酒有十过
行事钞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
自恣因诤事增法
水中大小便涕唾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