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六年卧具戒缘起

2025-05-21 02:08

亦名:减六年作三衣戒缘起

子题:作新三衣者须过六载、三衣新作须过六年、六年已上方作新三衣

含注戒本·三十舍堕法:“佛在舍卫国,六群比丘嫌故卧具,或轻或重,或厚或薄,不舍故者而更作新,常营求藏积众多。比丘举过,佛诃制戒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二八·八)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就戒缘中,人情所同,无问边表;故今见者藏觅非一。文相流世,将三百年,始于今日闻有戒约;作三衣者须过六载。可谓雷霆震地,自不闻耳,或是往业迷他,或是教授传闇,故有兹耳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戒缘中,初示文意。人情同者,嫌故乐新,营求藏积,无始贪习,岂局中边?西土中国,此属边表;意诫此方,故云无问等。文下,重斥迷名。自姚秦翻译,至于唐朝,近三百年;已前皆迷,谓为卧物;则前四戒有犯不知。今疏约义准文,证定非谬;始知有戒;则斯四戒,有同初制;故云今日始闻等。可谓下,伤叹。教文显白,如雷霆之响;从古迷暗,如聋者不闻。霆,尔雅云,疾雷为霆。往业迷他,推愚暗之因;教授传闇,究坚执所以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七一·七)

上一篇:减六年卧具戒犯缘 下一篇:减六年卧具戒释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避恶众生法
行事钞结界方法篇第六
自恣五德举罪五德
毗舍离
畜种植生种开制
福出净田道起少欲
安居忘成法
广略二教相成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最重
受戒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与否
别众食戒僧次请犯相
亡物负债进否
不学灭法
非衣
遗落食戒开缘
行事钞篇聚名报篇第十三
自恣五人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明今取舍
畜众物开缘
破重戒不得再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