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相

2026-04-21 07:18

亦名:无主房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若彼作房,于妨难二处者,二突吉罗。不处分,过量,二僧残。互相有无者,随其所犯。若使他作,成犯亦尔。为他作成者,二偷兰,二吉罗。若以绳絣地作,受教者,过量作者,犯残。不还报,又不问彼,并犯吉罗。比丘尼偷兰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二·七)

上一篇: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指授是非 下一篇: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比丘受用施物厌治方便
尼萨耆波逸提
戒与威仪
学家
坏生种戒约离地辨犯
僧物四种
别众食与盗僧祇食
乃至三谏舍者善
食处过受戒制意
观法如佛
与非亲尼衣戒犯缘
比丘受戒法
净不净持戒
戒羸不舍戒
嫌视比座戒开缘
坏生种戒种果作净法
僧法羯磨具七非
别众食无缘白出有缘白入
食竟收敛法
观合战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