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众食与盗僧祇食

2025-05-21 11:04

子题:盗僧祇食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四分多论,不问道俗,皆名施主。即明僧食无别众罪。故多论云,若取僧食别自受啖,不与僧同,或遮客僧,或不作相,是盗僧祇[食],非别众罪。广如上卷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今世有人,一[既/木](概)但云别众,不知僧食自犯重盗。又有见将异味在众独啖,便言别众食者,事虽非理,名教天乖,不可滥也。故下引证。僧祇翻众,即目常住众物耳。上卷即僧网中。”(事钞记卷二三·二四·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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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事钞尼众别行篇第二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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