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僧违谏戒犯相

2025-05-21 02:04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违谏,僧残;破僧罪,是偷兰;违别人谏,波逸提。余之方法,广如戒本疏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示罪中。违谏残者,注戒云,僧谏时白二竟,舍者,三兰;乃至白竟舍者一兰;白未竟一吉。破僧兰者,五逆之一。别人提者,拒屏谏故。余方法者,即僧屏二谏,古今废立,委如彼疏,此不烦引。”(事钞记卷一九·三四·七)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若僧谏时,白二竟舍,犯三偷兰;乃至白竟,舍者,犯一偷兰;白未竟,舍,但一吉罗;若未白前,受破僧法,坚持不舍,并犯吉罗。尼同僧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五·五)

戒本疏·十三僧残法:“就注辨相中,初明违谏轻重。二若未白下,就谏所为事明轻重者,根本以论,初行五法轻吉,后终外化时重兰也。就尼同犯中,虽无破轮体,得立主伴,坚持五法以诱于人也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释注,犯中。违谏轻重,注云白二竟者,谓一白二羯磨,以第三羯磨未竟无犯,竟则至果,故所不明,所为事即是破僧。根本论者,决文中吉罪,据从始也。尼中无破轮体,谓不能自立法故。得立主伴者,仿同僧故。”(戒疏记卷九·六六·一五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上树过人戒缘起
辄教授尼戒犯相
说戒中客比丘来
牵他出房戒开缘
故出不净戒制意
舍忏诸部不同
忏偷兰遮法
乞食法制意
四分律宗教虽小乘义当大乘
上座法
说戒不应重诵
罪处所法
牵他出房戒缘起
故出不净戒僧重尼轻
舍堕还财四分高出余宗
乞食法
四分律宗戒缘身口犯则问心
受具戒前三问曾受具者
上座应劝学戒律
辄教授尼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