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首律师

2026-04-21 21:06

资持记·释钞序:“智首,隋朝人,依洪听习。首即祖师(道宣律师)所承。”(事钞记卷二·四二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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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
残谤戒开缘
尼依大僧安居
律藏无发起证信二序
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作俗人门师法
不等受食戒开缘
食前后至他家戒犯缘
衣体
与人女粗语戒人女义
当持净戒受人信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