昙隐

2026-05-21 04:46

亦名:隐律师

行宗记·释十三僧残法:“[隐律师]即高齐昙隐,依光师(慧光律师)学律,撰钞四卷。”(戒疏记卷八·二四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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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三月六持斋
三衣不定量
出家简根具
亡物十种分法
非时入聚落戒缘起
过限药请戒索轻过限重
行事钞四药受净篇第十八
背请戒必约两主方入正犯
欲之转欲之缘
破僧就罪分别
摄僧戒场结法
平钵受食
三衣不受转净
出家有十八法难行能行
亡物分轻物差人法
不共住如前后犯亦尔
过限药请戒犯缘
行事钞受欲是非篇第四
背请戒制意
欲之说不称欲有成法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