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主为己不处分造房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49

亦名:有主房戒犯缘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成犯具六缘:一、有主;二、为己作;三、长佛六[打-丁+桀]手,广四[打-丁+桀]手已上房;四、不处分;五、不处分想;六、作成,便犯。”(事钞记卷一九·二七·二○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上树过人戒缘起
辄教授尼戒犯相
说戒中客比丘来
牵他出房戒开缘
故出不净戒制意
舍忏诸部不同
忏偷兰遮法
乞食法制意
四分律宗教虽小乘义当大乘
上座法
说戒不应重诵
罪处所法
牵他出房戒缘起
故出不净戒僧重尼轻
舍堕还财四分高出余宗
乞食法
四分律宗戒缘身口犯则问心
受具戒前三问曾受具者
上座应劝学戒律
辄教授尼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