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6-04-21 18:32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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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根波罗夷谤戒缘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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捉宝戒制意
大盗戒共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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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非亲尼衣戒犯缘
诃不止羯磨
系头物
无根波罗夷谤戒犯缘
振手食戒开缘
恶见不舍举羯磨并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