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6-04-21 18:32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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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盗戒人重余轻
四依法为行法依
取非亲尼衣戒制意
触女人戒开缘
绕佛绕坛两仪自别
摄食界[米*番]汁不得流入大界中
振手食戒缘起
大盗戒五钱
四依法次第
取归妇估客食过限戒开缘
足食戒缘起
绕佛塔法
无根波罗夷谤戒制意
摄食界白二净
挑钵中食戒开缘
恶性拒僧违谏戒开缘
大盗戒不与取
四依法树下坐制开
取归妇估客食过限戒缘起
三衣补治浣染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