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5-05-21 01:47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上一篇:檀越施二部现前得施法 下一篇:檀越施时僧得施可给难事破夏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官人
式叉摩那授食开闭
大众
受请往讣是非
依止师当选择
但心念法有三
不忏举羯磨
野蚕[帛*系]
行事钞随戒释相篇第十四
自恣延后待时解脱
求听羯磨
畜钱宝戒开缘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开缘
宗体四科
式叉摩那应学十八法
大盗戒随不与取法断盗相
受请就座命客法
依止制意
但对首法
不忏举法并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