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集僧通局篇第二

2025-05-21 01:29

亦名:集僧通局篇

资持记释云:“释集僧篇。案下分题。集僧即目能集,谓作相轨度;通局即召所集,谓约界用人。是则集僧不收通局,通局得兼集僧。此即羯磨篇中三四两缘合为一篇耳。又解,集谓能集,即是轨度;僧属所集人,即下用僧分齐。通局目所集处,即下界之分齐。并如文中。古记并云,标宗是僧体,集僧已下明僧用。此由不识僧体,故此妄判。且业疏广明僧体,正取四人假用,何尝以戒为体?用彼决此,不攻自破。故今科判,迥异前修,标宗止是劝学,集僧已下,始明行事。‘若尔,钞文无处明僧体耶?’答:‘此篇下科用僧分齐有文明体,如后所辨。’”(事钞记卷四·一·三)

上一篇:行事钞随戒释相篇第十四 下一篇:行事钞头陀行仪篇第二十一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得满数不得诃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
水中戏戒制意
畜钱宝戒制意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犯相
安居竟作四事
式叉摩那制立两缘
大盗戒转想结罪轻重
受施随事兴念法
供养病人与供养佛等
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
不学罪结犯有二
头陀功德
酒有十过
行事钞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
自恣因诤事增法
水中大小便涕唾戒开缘